关于专利证书改版的公告
行业动态   综合领域   科技政策   2019年07月15日
文章来源:转载信息  文章版权:转载信息  作者:管理员阅读量:1334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改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八六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改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12月4日之后(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或出具修改后的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二、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12月4日之前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仍颁发或出具旧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三、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出具的旧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除另有规定外,不再更换为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

  四、新版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副本不再使用专利证书封套,仍采用A4规格、竖排版;由单面改为正面、背面,背面只加框,没有徽标及印章;在证书正面原印花税标的位置增设二维码,将印花税标移至证书背面;在证书背面增设该专利申请日时的申请人、发明人或设计人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新版专利证书式样

  国家知识产权局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正面)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背面)

发明专利证书(正面)

发明专利证书(背面)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正面)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背面)

 

 

发表于:2018-12-04 责任编辑:火眼看发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如因无法联系到作者侵犯到您的权益,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采取适当措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专利世界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