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PCT申请程序:
1、本国国内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提交专利申请(优先权日!);
向(CNIPA)提交PCT专利申请,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向受理局(CNIPA)提交PCT申请,使用本国语言,缴纳PCT费用,申请的法律效力延至所有指定国。
2、收到由指定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国际检索报告及有关申请专利性的书面意见,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规定的格式和语言公布PCT申请(注:因环节和程序的增加,PCT申请授权的速度较非PCT申请至少要慢几个月)
3、申请人可要求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经修改的国际申请的专利性作出进一步的评价。收到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是否启动国家阶段
4、向有关指定国提交开始国家阶段的请求,启动在制定国寻求授权的程序,缴纳国家费用。
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通常是从最早优先权日期30个月或31个月,个别情况下为20个月或21个月。
由各国专利局按期专利法规定分别独立地对专利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在该国授予专利权。通常,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和费用与到该国递交直接申请的差别不大
图片PCT——国际专利体系
专利合作条约(PCT)方便申请人在国际上寻求对其发明的国际专利保护,帮助专利局作出专利授权决定,便利公众查阅这些发明中涉及的丰富技术信息。根据PCT提交一件国际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同时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寻求对其发明的保护。《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PCT成员国》
图片PCT的主要目的
PCT的主要目的在于,简化以前确立的在几个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方法,使其更为有效和经济,并有益与专利体系的用户和负有对该体系形式管理职权的专利局。
在引进PCT体系前,在几个国家保护发明的唯一方法是,向每一个国家单独提交申请(国际申请)在申请人在其申请中(指定)的每一个国家的申请和审查都要重复。为达到应有的目的,PCT提出:
——建立一种国际体系,从而使以一种语言在一个专利局(受理局)提出的一件专利申请(国际申请)在申请人在其申请中(指定)的每一个PCT成员国都有效;
——可以由一个专利局,即受理局对国际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说明相关的现有技术(与过去的发明相关的已出版的专利文献),在决定该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时可以参考该报告;该检索报告应首先送达申请人,然后公布;
——对国际申请及其相关的国际检索报告,进行统一的国际公布并将其传送给指定局;
——提供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初步审查的选择,供专利局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并为申请人提供一份包含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满足专利性国际标准的观点的报告。
上述通常称其为PCT程序的“国际阶段”,但PCT不对国际专利授权,授予专利的任务和责任仍然智能由寻求专利保护的各个国家的专利局或行使其职权的机构掌握,即“国家阶段”。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不是自动发生的,必须由申请人来启动。
图片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的优点
——只需以一种语言(中国申请人可以使用中文)向一个专利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而不必享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为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向外国提出普通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12个月内,向每一个国家的专利局分别提交专利申请。而通过PCT,专利申请人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的20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如果要求了国际初步审查,还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30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这样便延长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利用这段时间,专利申请人可以对市场、对发明的商业前景以及其他因素进行调查,在花费较大资金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决定是否继续申请外国专利。
——国际专利申请要经过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检索,得到一份高质量的国际检索报告。该国际检索报告给出一篇现有技术文件,使得专利申请人既可以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又可以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授予专利的前景。如果国际申请经过了国际初步审查,专利申请人还可以得到一份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作出的高标准的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如果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表明发明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则专利申请人可以考虑不再进入国家阶段,以便节省费用;反之,则可根据市场布局确定指定国,进入国家阶段。
——国际阶段做出的修改对所有的指定局均有效力,避免对多个国家的申请分别进行修改,从而节约昂贵的国外代理。
——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的专利局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简化了缴费手续。
——某些国家对国际专利申请的国家费用比普通申请要低。
图片PCT申请的费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国内专利申请费;受理局替国际局收费(国际申请费、传送费、检索费)以及代理费等;
以指定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共4个国家/地区为例,国家阶段或单一国家/地区直接申请的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