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3年度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的通知》在附件“实施细则”中有以下内容:
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市专利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23年度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细则》(萧市监〔2023〕61号),现开展萧山区2023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下列工作的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人,请在2024年6月28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一)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二)首次实现无发明专利“清零”的规上工业企业
(三)境内外发明专利授权
(四)10年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
(五)高价值发明专利组合
(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
(七)知识产权储备运营
(八)知识产权维权
(九)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
(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均需提供:《萧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申报个人均需提供:《萧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具体项目还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新获得马德里商标的相关单位、个人:商标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商标注册成功的证明、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凭证、马德里国际商标官费缴纳信息表(附件3)。
(二)首次实现无发明专利“清零”的规上工业企业
通过开展自主研发活动,首次实现无发明专利“清零”的规上工业企业:相关发明专利的授权证书。
(三)境内外发明专利授权
新获得境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相关单位、个人:相关发明专利的授权证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凭证、官费缴纳信息表(附件4)。
(四)10年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
拥有10年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相关单位、个人:相关发明专利的授权证书、近一年年费缴纳凭证。
(五)高价值发明专利组合
区内企事业单位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10件(含)且实施专利许可、转让、质押等专利运用行为合计不少于5件(次):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及清单(附件5),实施专利许可、转让、质押等专利运用行为的官方证明。
(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
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相关单位:知识产权贯标证书。
(七)知识产权储备运营
申请数据库建设项目补助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建设专利数据库建设费用补助申请表、委托合同书、付款凭证、完成情况报告。
申请专利导航项目补助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备案报告、委托合同书、付款凭证、完成情况报告。
申请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项目申报表、备案报告、委托合同书、付款凭证、完成情况报告。
各项目需先行备案后方可申报,对于备案项目,可视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如经评议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资助。
(八)知识产权维权
申请维权代理费资助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代理合同书、付款凭证、生效的裁判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和解书复印件(如为外文请提供中文翻译件)。
(九)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
申请品牌机构奖励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文书或者依据《专利代理信用评价规范》(TZPAA 001- 2021)获得A级评价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申请房租补助的机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合法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租赁场所产权证复印件、在职员工人数证明(机构员工人数说明及2023年12月的社保证明或者个人所得税表)。
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需提供:托管合同、新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知识产权贯标证书。
(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
1.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的银行需提供:质押融资合同、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备案情况、贷款凭证、还款凭证、贷款付息凭证、萧山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明细表(附件6)。
2.申请知识产权保费资助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复印件、付款凭证。
三、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萧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企业、单位 ;专利统计在萧山区的国家、省、市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个人。享受专利资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须为第一权利人。如企业、单位当年有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等负面清单事项,原则上不享受政策补助。
申报企业须为非联合惩戒名单企业,且上一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及以下的企业,不允许申报政策资助。
四、其他事项
1.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个人将相关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于2024年6月28日前递交至属地镇街、平台(联系人名单见附件7),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各镇街、平台于7月5日前将补助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8)递交至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509室,电话83899150。
2.申报材料经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或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相关项目进行审计后报区财政局审核,审核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3.申请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细则》(萧市监[2023]61号)
2.2023年度萧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3.2023年度萧山区马德里国际商标官费缴纳信息表
4.2023年度境内外发明专利官费缴纳信息表
5.2023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信息表
6.2023年度萧山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资金明细表
7.各镇街平台知识产权补助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8.2023年度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