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时间及要求重点介绍,补贴500万
了解到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需要在2021年10月11日前填报推荐企业申请材料。对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各地方具体补贴标准为准)。并给予资金支持,以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自主创新,促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以下是政策的(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时间及要求重点介绍,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10月11日前,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数据系统,填报推荐企业申请材料,并将纸质文件(一式一份)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要求
1.做好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包括:
(1)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2)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战新目录》)明确的范围,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认定领域进行审核(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指导目录范围)。在符合《战新目录》前提下,对同时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发改环资〔2019〕293号)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3)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附件1),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
(4)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择优推荐符合领域要求、基本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初评得分高于70分(包含70分)的企业技术中心。
2.每个省、区、市推荐企业技术中心不超过4家。符合下列3类条件之一的省、区、市(附件2),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
(1)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所在地方;
(2)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的地方(国办发〔2021〕17号);
(3)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国办发〔2021〕17号)。
(4)原则上,增加名额需用于激励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所在地方和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具体到市、区)。
3.请各地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及评审情况(附件3)报送我委,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报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4.请于2021年10月11日前,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数据系统,填报推荐企业申请材料,并将纸质文件(一式一份)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好处
1.对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经海关确认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可按有关规定,将免税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放置在其异地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使用。
3.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支持,主要结合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高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工作。
4.国家支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研发任务。
5.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其分中心所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是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执行的。
(四)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1.请各地发展改革委(或省级政府规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包括中央管理企业、国务院部门管理企业),做好评价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对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表汇总审核确认。编写评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其中,发生更名或重组的,填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独立参与评价。
2.请各地发展改革委(或省级政府规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10月11日前,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系统填报评价材料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