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平战结合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集中力量加强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弱项,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了《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从总体思路、建设任务、资金安排、保障措施四个方面为下一步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随着国际疫情快速扩散蔓延,未来一段时间,我国仍将面临较为严峻的国内外疫情风险挑战。全面做好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的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工作,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已经成为当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一项紧迫任务。
为此,《建设方案》提出五项建设任务。一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目标是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实现每省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二是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为适应县城城镇化补短板需要,适度超前规划布局,重点改善一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筑牢疫情救治第一道关口。
三是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要建有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实现100%达标,作为区域内重大疫情中西医结合诊治、医护人员培训的主体力量。人口较少的地级市指定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作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原则上不鼓励新建独立的传染病医院。
四是改造升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综合实力强,特别是感染性疾病、呼吸、重症等专科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含中医医院),按照人口规模、辐射区域和疫情防控压力,结合国家应急队伍建设,每省份建设1~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能够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五是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在资金安排方面,《建设方案》提出,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开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疫情防控设施建设资金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