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节能环保重大工程建设
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力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节能环保产业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实施意见》围绕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善稳定普惠的产业支持政策、推动提升企业经营水平、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了12条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其中,《实施意见》的第二部分是完善稳定普惠的产业支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节能环保重大工程建设,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贯彻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拓宽节能环保产业增信方式等。
《实施意见》提出,要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机制。一是强化信息沟通,要求有关部门积极了解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诉求,重大政策出台要听取相关利益主体意见。二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求各地加强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产业等政策宣讲,在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和企业家.
《实施意见》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做好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及时解决《实施意见》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各地支持、引导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全面压实责任。各地要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推动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帮助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渡过难关平稳发展。三是强化分析研判。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及时对本地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