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海外布局之马德里国际商标续展业务 |
行业动态 综合 专利知识 2021年0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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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企业商标海外布局之马德里国际商标续展业务系列—德国篇 |
企业商标海外布局之马德里国际商标续展业务系列—德国篇
来源: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发布时间:
2020年4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官网发布了2019年提交马德里商标申请的数据分析,全年受理了64400项国际商标申请,比2018年上涨了5.7%,申请量位居前三的分别有美国10087、德国7700和中国6339。去年该组织受理的国际商标申请中,法国巴黎欧莱雅有189件,紧随其后的分别是瑞士诺华公司和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有135件和131件;数据中还显示了指定的类别数目前三的是9类的电脑和电子产品15867件,占总数10.1%,35类的商业服务13029和42类的技术服务10167。这些数据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参与国际贸易深度的提升,尤其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对商标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重视与提高。
在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众多协议成员国中,德国作为商品贸易与技术大国,是众多领先科技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在欧洲进行技术研发、销售拓展的重要战略要点,也是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中被指定较多的热门国家。我国企业,如有华为、小米和OPPO等指定德国的商标申请不在少数。虽商标注册和商标类别在指定的缔约方中有一定的保证功能,但其保证功能有时间限制,及时准确了解在德商标续展信息并办理相关业务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一、德国专利商标局访问方式
要了解国际商标申请指定德国的后续业务内容,首先通过WIPO官网首页导航栏(如下图)“Resources→Country Profiles”中的“Directory of IP offices”找到德国(Germany)德国专利商标局(German Patent and trade Mark Office)的官方网站“http://www.dpma.de/”先选择转换英语模板方便看不懂德语的朋友 ;第二步在德国专利商标局网站中,首页导航栏处点击“Trade Marks”找到“Examination, Registration and Renewal”项,进入后可以阅览详细内容;接着在“Duration of protection and renewal of a trade mark”可以找到续展相关的商标数据搜索、申请表格和费用列表。
二、指定德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续展相关事宜
商标的有效期限
根据德国商标法第47条规定(1)保护和续展期限 (Act on the Protection of Trade Marks and other Signs, Trade Mark Act,Section 47 Duration of protection and renewal)注册商标的保护期自提交之日起,至提交之日所在月份的最后一日起满十年后终止。在德国《商标法现代化法案》生效以来,保护期的到期日与续展费的到期日有所不同,在2019年德国专利商标局对商标注册期限作出改变,凡是在2019年1月14日或之后注册的商标的保护期限,应从商标申请提交后的第二天开始算,通常在指定或编号与申请日相对应的那一天届满时终止(例如,2019年1月17日申请-2029年1月17日终止保护)。如果商标是在2019年1月14日之前注册的,则十年保护期在申请日期所在月份届满后终止(例如,2017年7月5日申请– 2027年7月31日终止保护)。商标所有人即可将商标保护期再延长10年,新的续展期在保护期限届满后的第二天生效。如果仅对部分注册商品和服务进行续展,需填写商标续展表格W7412 Antrag auf Verlängerung einer Marke。
何时提交续展申请
续展申请应当在保护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内提出,这六个月宽限期的续展费不收取任何附加费。如果续展费在保护期限届满后支付,则必须支付在六个月的宽限期内除续展费以外的附加费。如果商标的续展申请涉及到三个以上的类别,则将收取额外的类别费用 (Section 47 (3) )。德国商标局将在保护期限届满前八个月通知商标所有人,若未能通知,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商标所有人要时刻关注商标的保护期限,及时提交续展申请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如何避免产生滞纳金
续展费的到期日是怎么算?如果商标续展申请日期为2019年1月17日,则十年的商标保护期的到期日为2029年1月17日。第一次续展费的到期日为2028年7月17日,在其到期日届满之前,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即可支付续展费用。在此日期之后,需要支付50欧元的滞纳金,三个类别以上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滞纳金(具体费用可参考网站)。所以在2028年7月17日之前需支付续展费用和滞纳金。若未收到款项,续展的商标注册将在保护期限届满后被取消(Section 47 (6)),所有商标申请的处理只有在缴清费用后才开始。
在今年3月份新冠肺炎期间,德国专利商标局临时关闭办公,相关邮政服务暂停,无法通过邮政发送或接收用户通信,但仍可继续处理申请人提交的邮件电子服务请求。最近,在德国专利商标局官网关于新冠肺炎的最新动态中显示,德国专利商标局已经恢复全面运行,实行数字化通信,只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的文件并于邮件方式解答问题到用户电子邮箱,工作人员也正在努力恢复受疫情影响而产生的相关审查进度延迟的问题。
需要留意的是,在今年4月29日,德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了新的《商标法》修正案,自2020年5月1日起,第9至13条所指的先前权利的持有人也可以在德国专利商标局直接进行无效诉讼。该法案将加强了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德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家也可以在无效程序中作出裁决,而之前的无效程序只能由普通法院处理。此外,撤销程序可在德国专利商标局全面进行。新规定将使商标所有人的撤销和无效程序更有效率、更快和更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