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IP高质量发展再出发!继续重点治理商标囤积和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
行业动态   综合   推荐热门   2023年03月31日
文章来源:华进  文章版权:  作者:阅读量:319
内容摘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化专利申请源头治理和商标恶意注册打击力度,强化部门协同,实现央地贯通,前移打击关口,从严审核把关。

来 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2023年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 其主要目标包括:2023年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显著增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国际合作和竞争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保障。

自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多年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旨在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总抓手,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扎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关键基础性作用,更好适应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在需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显著增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国际合作和竞争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保障。

——知识产权创造。

知识产权审查质量保障和业务指导机制更加健全高效,审查工作实现智能化升级,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审查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到16个月,结案准确率达93%以上。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稳定在7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抽检合格率在97%以上。

——知识产权运用。

知识产权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更加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更加完善,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持续提升。专利商标质押普惠面进一步扩大,质押融资金额和惠及中小企业数量均增长10%以上。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稳步提高,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价值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深化,行政与司法协同、政府与社会合力的治理机制不断完善。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专利商标执法业务指导不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深入推进,局省市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扎实推动“一省一策”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一市一案”建强市、“一县一品”建强县,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样板。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

——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普惠化、多层次、多元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建设有序推进,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持续完善,公共服务数字化支撑作用显著提升。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日趋完善,高质量、多元化、国际化服务供给持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二、坚持质量导向,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引领

(一)发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引导作用。

 

  •  

    充分发挥高价值发明专利指标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常态化开展申请量统计中非正常专利申请扣除工作,引导各地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政绩观,追求理性的繁荣,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配合做好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专利质量统计工作。(战略规划司、保护司、运用促进司、专利局审业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突出质量导向,严把知识产权审查授权关,从源头上抓好质量控制,兜住高质量发展的底线。(专利局审业部、商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认真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积极做好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公共服务司负责)

     

 

(二)落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要求。

 

  •  

    继续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保护司、专利局审业部负责)

     

  •  

    全领域深化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重点治理商标囤积。(商标局负责)

     

  •  

    各地要树牢高质量发展理念,把质量作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按照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指标,扎实推动知识产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积极配合做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相关数据采集、统计汇总和分析预测等工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聚焦重点任务,完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

(三)加强法治保障和宏观政策储备。

 

  •  

    配合司法部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改。推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改。做好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形成地理标志条例草案。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修订调研论证。制定特定领域的商标注册申请和使用系列指引。(条法司负责)

     

  •  

    制定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保护司负责)

     

  •  

    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登记制度。(条法司、战略规划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加强调查研究和智库建设,聚焦知识产权领域共性问题和普遍诉求,研究提出有利于稳预期、提信心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建议。(办公室、人事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工作衔接。持续加强执法指导,出台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指南,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业技术支撑。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标准建设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完成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遴选。优化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流程,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规范化建设试点,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加强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持续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保护司负责)

(五)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政策。

落实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和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发布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险相关政策,打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组合拳。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推广《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做好专利许可费率统计发布。深入实施转化专项计划,启动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专利声明制度试点。大力培育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启动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实施“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计划,助推品牌经济和特色经济发展。以效益为导向做好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运用促进司负责)

(六)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查”。深入开展“减证便民”服务,编制知识产权证明事项清单,扩大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告知承诺实施范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建立中西部地区公共服务帮扶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发挥专利和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公共服务职能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机制,健全资源目录。扩大专利权评价报告电商平台共享试点范围。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立项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和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升级公共服务网。继续举办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打造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品牌。(公共服务司负责)

(七)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统筹抓好《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任务落实。聚焦重点领域,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深度融合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向先进制造业集群汇聚。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做好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重新备案工作,优化完善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信用评价。充分发挥行业高质量发展数据底座平台作用,提升专利导航、标准推广数字化服务水平。推进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代理从业人员能力建设。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研究基地。(运用促进司负责)

(八)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

办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周年系列活动,深化国际合作交流,进一步提升在多边平台的影响力。积极推进多边规则制定和完善,积极参与外观设计法条约、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保护合作磋商。持续推进中欧、中瑞地理标志交流。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加强与东盟、中亚等周边地区多双边合作交流。健全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加强巩固和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网络。(国际合作司负责)

四、强化监测分析,巩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统计基础

(九)加强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发布。

 

  •  

    继续推动知识产权统计数据纳入国民经济主要数据进行公布,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绿色低碳技术专利统计监测,推动相关指标纳入国家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纲要》和《规划》指标动态监测评估,扎实推进知识产权高价值专利、海外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贸易等重点环节统计监测,做好统计数据的形势分析和发布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战略规划司、运用促进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要结合实际发展,不断优化完善本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纲要》和《规划》指标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完善知识产权质量统计监测反馈。

 

  •  

    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质量统计监测和反馈,加强知识产权申请运行形势分析,加大知识产权统计数据提供力度,及时反馈统计监测数据,引导地方重视统计数据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地方统计工作能力,推动质量统计监测关口前移到地方。(战略规划司负责)

     

  •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知识产权统计数据,并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相关数据进行原因分析,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出台相关配套细则和政策举措,抓好工作落实,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成效以纸件和电子件形式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附件:2023年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

任务清单

落实举措

执行部门

一、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1. 完善保护和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司法部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一轮修改。推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修改。做好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形成地理标志条例草案。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修订调研论证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立法论证,加快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制定特定领域的商标注册申请和使用系列指引。

各地区:完善知识产权立法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地方知识产权法制工作,积极推进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相关法规出台。

涉及地区:有条件的城市积极探索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条例等规章,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法制保障。

局内:条法司、战略规划司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以下统称“强市建设”)示范城市选做

2. 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质量和效率

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研究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标准。做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业务衔接。在实用新型审查中正式引入明显创造性审查,加强审查质量保障和业务指导的统筹管理,强化审查质量内外部评价,完善跨领域审查机制,提升审查和业务管理智能化水平。

各地区:完善与审查协作中心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在人才引进、税收政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拓展中心服务职能,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局内:条法司,专利局审业部、自动化部,商标局

省份:专利、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涉及省份必做

3. 更好规范专利和商标申请秩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化专利申请源头治理和商标恶意注册打击力度,强化部门协同,实现央地贯通,前移打击关口,从严审核把关。

各地区: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持续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主动核查力度,不断提升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线索的挖掘能力和判断准确性,加强专利申请行为精准管理。做好不良影响商标注册申请筛查工作,强化不良影响商标管控。

局内:保护司、专利局审业部、商标局

省份:涉及省份必做

二、深入落实国家战略部署

4. 全面落实《纲要》和《规划》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纲要》和《规划》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开展《纲要》和《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评估以及《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推广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二批典型案例,加强指标数据的动态监测和发布工作。做好中央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和国务院督查激励。制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配合做好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与地方政绩考核工作。

各地区:全面对标对表《纲要》和《规划》任务要求,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作计划或指引,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局内:办公室、联席办、战略规划司、保护司、运用促进司

省份:各省必做

5. 有力服务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构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池,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完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专利审查政策,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系统推进专利导航支撑服务机构、产业服务基地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各地区:面向当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持续推进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加强专利导航服务机构培育,建立健全政府、企业、机构之间的专利导航供需用对接机制,加大专利导航成果发布和推广应用。

局内:运用促进司、专利局审业部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必做

6. 更好支撑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国家区域重大战略部署,打造区域性知识产权高地。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一省一策”共建知识产权强省,启动新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东中西部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发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强项、打造特色。加强知识产权与质量管理、标准化、反垄断、药品监管等工作的协调配合。

各地区:按照“一省一策”共建强省要求,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沟通协调,共同商定强省建设主题、共同召开强省推进大会、共同印发强省建设方案,进一步强化局省市联动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强省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深化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

涉及地区: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抓手,深化落实省市共建合作机制,加大资源投入保障,积极承接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任务,有效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局内:运用促进司

省份:涉及省份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必做

三、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7. 推进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工程实施统筹推进保护体系建设。高标准建设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做好第二批示范区遴选工作。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国一张网”。深入开展纠纷快速处理试点,优化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流程,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

各地区:认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申报遴选工作,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和运行,提升快速协同保护能力。

局内:保护司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示范城市选做

8. 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的工作协同,促进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工作衔接;持续加强执法指导,出台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指南,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业技术支撑。加强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稳步推进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持续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

各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做好诉调对接和维权援助,强化维权服务供给,探索构建知识产权在线多元解纷新格局。按照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做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工作。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加强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持续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夯实保护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

涉及地区:深入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

局内:保护司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选做

省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省份必做

9. 强化知识产权安全保障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优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健全涉外纠纷案件预警、应诉指导、维权援助与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政策有关文件,切实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各地区:加强本地区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提升培训。

局内:保护司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示范城市选做

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10. 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落实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启动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制度试点,开展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发布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险相关政策,打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组合拳。

各地区:加快构建中小企业专利导航服务机制,引导和支持“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主导产品通过试点平台备案认定,面向“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举办高校院所与企业对接活动。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支持和指导力度。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国际标准贯彻实施。将提质扩面增规模与规范发展防风险结合起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工作平稳发展。

涉及地区: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参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制度试点,做好声明信息核对和专利监测评价工作。

局内:运用促进司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必做

省份:各省选做

11. 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提高专利转移转化成效。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升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建设新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广《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做好专利许可费率统计发布。

各地区:做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宣传推广工作,促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统筹做好政策实施各环节衔接配套,强化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导向,加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效果追踪和统计。加强资源整合配置,加快推进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

局内:运用促进司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必做

12. 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强化培育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的支持政策,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启动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编制发布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实施“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计划,助推特色产业发展。

各地区:采取有力措施培育壮大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强集群管理,实现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产业化资本有效对接。重点培育“千企千标”企业品牌和“百城百品”区域品牌。加大对地理标志工作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本地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总结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

局内:运用促进司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必做

五、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3. 深化“放管服”改革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积极做好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全面实行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查”。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工作,编制知识产权证明事项清单,扩大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告知承诺实施范围。

各地区:加大改革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推行本地区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进知识产权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本地区特色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服务平台互联协作。升级优化各类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支持专利、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积极开展包括信息服务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助力所在地方及区域创新发展。

局内:公共服务司

省份:各省必做

14. 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建立中西部地区公共服务帮扶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发挥专利、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公共服务职能作用。继续举办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打造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品牌。

各地区:支持各类公共服务机构依据自身资源优势,明确服务重点,针对不同条件、不同需求的创新创业主体,系统整合、合理分配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化,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潜能。结合区域实际,深入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探索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建设。

局内:公共服务司

省份:各省必做

15. 强化公共服务数字化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机制,健全资源目录。扩大专利权评价报告电商平台共享试点范围。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立项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和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升级公共服务网。

各地区:持续优化知识产权相关数据下载服务,畅通数据供需对接渠道,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利用技能培训。支持社会化市场化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数据深度加工,加大对知识产权数据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公共服务网、专利检索分析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中国商标网、重点产业平台和专利数据服务试验系统等公共服务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

局内:公共服务司

省份:各省必做

六、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6. 抓好工作落实和监督评价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托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强化重大问题协调指导,统筹抓好《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细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加大监督评价工作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各地区:依托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统筹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较快的地方,以地方政府(含办公厅)文件或者多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本地区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他地区,制定细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工作方案。

局内:联席办、运用促进司

省份:各省必做

17. 以全面创新需求激发行业发展动能

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产业融合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向先进制造业集群汇聚。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撑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创新发展,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助力贸易高质量发展。

各地区:完善工作机制,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聚焦重点领域,面向产业链、创新链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制定本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方案,做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精准对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工作,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

局内:运用促进司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必做

18.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质量和结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培育专业化、高端化、品牌化服务机构。促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健康发展。支持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推动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交易经纪服务发展,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证券化、信托、担保等增值服务。支持商业化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和应用产品开发。

各地区:按照统一部署,聚焦培育专业化、高端化、品牌化服务机构目标,做好专业服务机构遴选、推荐、培育工作。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促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健康发展,拓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模式类型,支持商业和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

局内: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商标局

省份:各省必做

19. 营造良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重新备案工作。优化完善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探索将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经历视为实习经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信用评价,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实施对不规范行为联动监管,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

各地区: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治理。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法规范经营。

局内:运用促进司、商标局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必做

20. 夯实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基础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建设专利导航、标准推广等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数据底座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养体系,组织地方、行业协会开展代理从业人员能力建设。指导有关地方、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推进实施行业分级分类管理。推动设立研究基地,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宏观政策、重大问题及新业态发展等研究。组织开展行风文化建设活动,提高行业从业荣誉感和社会公信力。

各地区:发挥行业高质量发展数据底座平台作用,引导和优化服务供需对接。结合本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工作实际,组织制定本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贯标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培训和交流,打造本地区专业化人才队伍。按照工作部署,做好研究基地遴选、推荐工作。开展行风文化建设活动,引导服务机构自觉抵制违法违规、恶意低价竞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局内:运用促进司、人事司

省份:各省必做

七、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

21. 进一步提升在多边平台的影响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推动外观设计法条约、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相关法律文件的磋商和外交会议筹备。

局内:国际合作司

22. 稳步推进后疫情时代的国际交往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积极稳妥开展线下交流,持续完善对外合作布局,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继续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等小多边合作,深化与各方交流。

各地区:积极承办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重大活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平台。

局内:国际合作司

省份:各省选做

23. 主动参与引导国际规则制修订

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多边框架下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地理标志、遗传资源等议题国际规则谈判,推进自贸协定知识产权章节谈判工作,开展新兴技术领域审查业务规则国际交流。推动落实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

局内:国际合作司

八、加强知识产权基础建设

24.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建设,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指导性培养方案。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加大对基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力度。

各地区:加大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支持和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建立人才培养协作机制,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地方性知识产权智库、专家库建设。

局内:人事司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必做

25. 加大文化宣传力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建设全方位、多层次传播矩阵,广泛宣传、深入普及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积极构建中国知识产权叙事体系,努力塑造良好中国形象。

各地区:开展政策宣讲和教育普及活动,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舆论宣传覆盖面,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厚植创新创造理念。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校园等公益宣传活动,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

局内:办公室

省份:各省必做

城市: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必做

26. 加强理论研究

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支持全面创新,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新型智库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作用,强化知识产权业务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提升理论研究对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的支撑服务效能。

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工作实践,强化知识产权理论学术和政策前瞻性研究,着力提升政策制定实施效果。

局内:办公室、联席办、人事司

省份:各省选做